二级资质标准
企业资产:200万元以上的净资产。
企业主要人员:
(一)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。
(2)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经验,具有工程序列中级职称或建筑工程注册施工工程师(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)资格;建筑艺术设计、结构、暖通空调、给排水、电气等中级职称不少于5人。
(3)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 人,且施工员、质量员、安全员、材料员、造价员、劳务员、资料员等人员齐全。
(4)木工、砌筑工、镶嵌工、油漆工、石工、水电工等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 15 人。
(5)技术负责人(或注册建造师)主持不少于 2 项完成本类工程业绩。